Thursday, August 26, 2010

破產了‧如何絕處逢生

破產了‧如何絕處逢生

近期大馬驚爆每日平均有14人宣告破產,雖然有人質疑數據看似有點誇張,不過卻敲起社會對信貸破產的警鐘,一步一步地闖進破產禁區。

在申請破產人數越來越多之際,破產的現象也漸漸趨向年輕化,無論是大學新鮮人,或是剛踏上創業道路的年輕人,都可能成為破產“死神”點中的倒霉對象。

本期《財富焦點》要奮力破解逐漸升溫的“破產之謎”,讓“破產真相”直接浮出台面,鑑定種種引起破產的“導火線”及未來的應對之路,畢竟破產並非“大結局”,期望有天能像破蛹的蝴蝶重生!

過去5年,共有3萬8357名年齡介於25至44歲的人士破產,相等於每天有41人申請破產。政府更揚言要針對這驚人的數據展開調查,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破產的主要因素包括無力償還汽車貸款、商務貸款以及卡債。


每天41人申請破產

大馬破產局的統計數據顯示,國內2010年首季破產人數達4513人,比較2009年同期的3670人,多出843人或2.30%。

根據大馬破產局的解釋,破產是指某人士在無力償還至少3萬令吉的情況下,而被高庭宣判“持續性破產”。

由於信用卡申請條件寬鬆,目前有1000萬人以信用卡作為消費型態,然而少過30%的持卡人每月將款項還清。

買車買到破產?

在破產者當中,以拖欠汽車貸款所佔比重最高,當中年輕人佔95%。一般認為,汽車貸款的條件寬鬆,再加上打工族虛榮心作祟,沒有依據本身能力來購買汽車,都是一大禁忌!

破產知多少?

一個人破產後會面對怎樣的影響?

一旦接獲破產令,在沒有獲得法庭批准的情況,破產者的財產都不能隨意“更動”,而他的財產將由破
產總監(Director General of Insolvency)接收及管理。
同時,破產總監將成為破產者所有存摺、信函及相關文件的擁有者。

如何脫離窮籍?

在1967年破產法令下,共有3個方法脫離窮籍,包括:(惟大馬沒有自動脫離機制)

1.取消破產令,當中出現的情況有:
―法庭認為欠債人不應該被判入窮籍
―法庭對欠債人償還所有債務而感到滿意
―法庭發現所有在新加坡進行的訴訟對欠債人造成影響,且須在當地進行。

2.在法庭的指示下脫離窮籍
你可以透過高等法院申請脫離窮籍,不過在未作出宣判前,法庭將聆聽破產總監及債權人的供詞,並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年齡、收入及資產。
此外,法庭也會考量你償還予債權人的利息,及在破產總監處理案件時是否給予百分百的合作。

3.透過破產總監發出脫離窮籍證書
破產總監可以本身的判斷能力,讓判入窮籍後的欠債人脫離窮籍,主要考量的因素包括:
―破產原因
―破產期限
―破產者的資產
―破產者的年齡或健康
―破產者的行為舉止
―破產者給予的合作精神
*為此,破產者須提供百分百的合作予破產總監!
要特別留意的是,破產是項嚴重的問題,應該是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選擇的“生路”,因為一旦被判入窮籍後,將面對諸多的阻攔,包括限制出國、擔任公司董事職位、進行商業活動並將有關收益輸入本身的資產內(但卻無法償還拖欠債權人的利息)。
不能“自動”脫離窮籍
破產者也須“交出”所有的財產,包括房子及汽車。在大馬,破產者並不能“自動”脫離窮籍,唯一的方法是得到法庭或破產總監的批准,不過當中仍取決於是否遭到債權人的反對。
奧斯卡國際理財機構總裁李國源表示,一般上若拖欠超過3萬令吉而無力攤還,將迫使有關人士慢慢“接近”破產的邊緣,然而選擇破產與否,仍取決於有關人士的意願。
“很難說明,究竟要欠債多少才要申請破產,因為有些人就算有錢,也不願還錢,寧願報窮。不過,若欠債額太大,破產已是逼不得已的做法。”
應先向AKPK尋求援助
不過,他建議瀕臨破產的人士先向信貸諮詢與債務管理機構(AKPK)尋求援助,才選擇踏上“破產之路”。
“此機構將與銀行方面洽談彈性的攤還方式,其實銀行也不希望欠債人完全不償還貸款,畢竟呆賬或壞賬是銀行最不想看到的。”
沒做功課
創業失敗
在創業的部份,早前有媒體打出這樣驚人的標題:“中國的大學生創業籌資辦公司,開業9天即告破產!”

23歲的舒正義畢業自西安工程大學電子信息系,和許多大學畢業生一樣,他嘗試通過招聘機構或托 家人朋友找工作。後來雖然有一份不錯的工作,但他卻選擇了辭職,想在自己的專業上有所發展。當時,正義與8名同學及朋友籌資7萬8000人民幣(約馬幣3 萬6000令吉)開始創辦本身的公司,並取得了一種環保防水手電的代理。正義抱著“把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不平凡,把一件普通的事做好就不普通”的宗旨。

公司先後招聘了20多名員工,而且大多數都是在籍大學生。事實上,經營公司和課堂學到的完全是兩回事,短短幾天內,正義就感到了壓力。
當初承諾辦理公司注冊手續的代理公司在拿了他1萬人民幣後毫無音訊,一時資金短缺成了這家剛剛起步公司的絆腳石。

他一天沒吃飯,拖著疲憊的身體跑遍學校及銀行,都無法籌到錢,原因在於沒有房子或汽車做抵押,也沒有公司做擔保。

從以上的例子來看,大學生剛剛畢業,一般的想法都過於理想化。從正義公司的營運情況而言,他們之前根本沒有或沒有認真做過市場調查及研究,譬如哪些客戶會使用他們的產品,或許連他們本身都不清楚真正的客戶群。

這樣的推銷方式根本就少了目的性,只是扮演“等待”的角色而等人來買。然而,作為一個企業,所需要的是毅力及腳踏實地一步一步走下來。

同時,像這樣的公司,由於資金流動不是很大,因此遇到一點資金困難就面臨宣告破產窘境,確實有點誇張。

李國源認為,創業失敗例子高企,往往是因為創業者本身的心理及準備建設做得不足,問題在於不是有錢就能創業,因當中需要的是能力及人才。

他不諱言,一些中小型企業倒閉,也可能是股東出現問題,在創業前沒有擬定詳盡的計劃書、資本不足,在“匆匆忙忙”的情況下就打算創業。

現金流管理舉足輕重

“其實從公司開始營運的首5年,都是處於起步階段,需要時間來摸索,而這也是為何銀行須查看有關公司至少3年的營運紀錄,才決定是否批准貸款申請。”

他指出,在創業的過程中,現金流管理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若無法達到此目標,整家公司的營運就會卡住。

他說,有些公司甚至在面臨資金週轉的窘境迫使下,利用信用卡的便利獲得現金,結果要填補的“洞”越來越多,且信用卡的利息也不斷飆漲,直到達無法攤還的地步。

他提到,對創業的人來說,公司營運不當也對個人的財務起負面影響,“典當”個人的資產,因此建議創業人士參與“貸款保障計劃”,確保在公司面臨營運問題時,不會侵蝕個人“遺產”。

卡債纏身
破產風越刮越“年輕”

申請破產人數可用“比比皆是”來形容,近年申請破產人數走勢激增,市場相信這是與經濟不景有關。
事實上,申請破產的人數當中,有不少是欠下信用卡賬的年輕人,加上銀行向受不起物質引誘、收入又低的年輕人濫發信用卡,很容易導致他們陷入債務危機,一旦無法還債,就只好走上申請破產之途。

此外,金融機構貸款門檻過低、年輕人崇尚名牌及缺乏理財觀念同樣導致申請現象變得越來越年輕化。

有人利用破產避債騙財

也有另一種人刻意申請破產,故意不還債。他們企圖通過簽卡、借錢等方法取得一大筆金錢後,將錢 轉到妻子或親朋戚友的賬戶,然後向法庭申請破產。只要準備充足,財產轉移是無法追究的。在

他們申請破產後,過了4年便可以恢復自由身,債務一筆勾消。在這 種情況下,破產法即成為他們避債,甚至騙財的合法管道。

由於申請破產者中不乏剛畢業的大專生,這種情況令各界憂慮年輕人的借貸觀念薄弱,加上過著收入與支出嚴重失衡的生活,最後在踏足社會不久後,便要為自己在求學期間的揮霍付出代價。
理財師指出,信用卡固然為大專生帶來消費方便,但也間接鼓勵學生養成“先用未來錢”的習慣。
“每人有本身的一套理財原則,並不需要別人教導,不過銀行業者為了爭取客戶而放鬆發卡尺度,令市民對自身的前途變得短視,都是刺激申請破產人士飆升的原因。”

理財師勸告年輕人不應“跟風”,胡亂申請破產,更不要視破產為解決債務的最好方法,因為破產對個人前途有莫大影響,並建議政府加重對破產的法則,以阻嚇市民,尤其是年輕人任意申請破產。
“年輕人破產後可能前途盡毀,除了不能得到一些專業資格包括會計師和律師外,也難以再次獲得大公司聘用。因此,隨意申請破產,最後只會令自己變成失去信用的一群,將會得不償失。”

整體經濟發展不足

對於破產風潮越刮越大的這個時候,李國源不諱言整體經濟發展不足是當中的原因之一,包括薪酬不足以應付生活需求,導致負債程度加深。

“當然,其他的原因還包括理財觀念不強及輕易取得信貸便利等。”

破產之後怎麼辦?

破產意味著要有一個全新的開始,同時也是全新的挑戰。凡申請個人破產的人,他的信用額度可能已經不再重要了,因債權人會將申請過破產的人視為“洪水猛獸”。

債權人害怕自己手中的合約再次成為一堆廢紙。在一段時間之內,破產人可能沒有貸款或者申請信用卡的機會。就算有,極高的利率和其他各種費用可能也會讓那些剛剛破產的人望而卻步。
有學者認為,申請破產是聰明人選擇的一條活路,因為這一切總會過去的,再也不用過著那種到處招搖的日子。

不過,從破產泥沼中走出來,確實要經歷一段很長的路。而在這過程中,最重要是要做到以下幾點:

1.放下平日的“臭架子”
如果一個人決定申請破產,那就意味著他須在若多年之內接受“改造”。破產者的薪金每月只會被扣除10%,一家大小還能保留住所。
只不過,破產者不得經商或成為他人的商業伙伴、不能在近親的公司工作或管理近親的任何企業、在沒有通知貸款人他是破產者的情況下不得舉債超過1000令吉,以及不能購買任何產業。
破產者必須告別以往的生活方式,放下豪華奢侈的生活方式,反之應該對每個月的房貸和生活費等精打細算。
當然,破產者不能再繼續申請新債務,尤其是在沒有經過批准之前,申請信用卡等。破產者須重新依靠現金,而不是以信用卡來支付費用。

2.重新奪回信用
申請破產後的生活是一把雙刃劍:以前錯誤的信用管理讓破產者積債重重,如今卻須重新奪回自己信用的管理權,重新打理自己的財富生涯。
既然破產已成事實,現在所要做的就是重新建立自己良好的信用,惟當中取決於許多變化因素,包括依靠手上所擁有的資源。如果一個破產者有一份很高的收入,那麼他就擁有了一半的資本,因為如果能夠按時支付自己房產的貸款,在他的信用記錄上將寫下良好的一章。
理財師認為,態度和堅持能夠改變一切,這一切取決於你是一個怎樣的消費者,包括你平時的一舉一動。

3.把壞影響降到最低
由於每個人都在緊盯著破產者的信用紀錄,所以破產對生活造成的影響恐怕連破產者本身都無法想像。

必須注意的是,在現實生活中,由於雇主對於宣佈破產的人士存有歧視是違法的,所以很多雇主在錄用員工之前總是先仔細看一下他的信用記錄,確定沒有大問題之後才敢錄用。
破產之後,還有一點必須做到的是注明自己的破產原因。雖然不會帶來太大幫助,不過至少可以讓雇主直接瞭解你破產的原因,且更好地進行判斷,然後決定究竟要不要雇用你這“倒霉”的破產者。

破產並非等同於“世界末日” ,也不等同於宣判“死刑”,破產局不會奪走破產者的所有東西,破產者倒是還享有“重新開始”新生活的機會。

破產也許是個讓我們學習信貸管理的好機會,但肯定不是我們向前邁進或成長的絆腳石,只要信念堅定,我們還是有機會奪回本身的“信貸清譽”!
 
星洲日報/投資致富‧財富焦點‧201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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